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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招募護理師 |
科別 | 精神科(美沙冬) |
考試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具護理師證照(具有精神科病房或藥癮治療相關經驗尤佳)。 |
考試方式 | 筆面試 |
招募程序 | 驗證→招募說明→資料審查→筆面試 |
應檢附資料 | 應試人員請先將下列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院(面試時需攜帶正本核對): 1.履歷表【正本】(請一律使用本院應試人員履歷表;未附醫院製式履歷表者不予採用) 2.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正本】 3.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身份證【影本一份】 5.護理師證照【影本一份】 6.錄取通知後,完成近6個月內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但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之人員,不在此限(請檢附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如為本院同仁,應試時請檢附權責長官核准公文【影本一份】 *** 以上檢附之影本以A4紙張繕製,審後不退。 |
工作內容 | 1.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1.協助建立個案專卷。 2.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 3.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 4.相關單位之聯繫。 2.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1.掌握個案轉銜相關需求,並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辦理個案社會復歸轉銜作業。 3.協助處遇課程執行、課程調整及個案研討等。 4.門診跟診業務。 5.藥癮孕產相關業務。 6.美沙冬給藥業務。 7.衛生局行政報表及核銷業務。 8.其他行政交辦事項。 |
待遇 | 1.本職位月薪考核期(三個月)為34,820元;通過考核期後月薪調整為38,840元。 2.具年終獎金、享勞、健保與每年員工體檢。 3.滿半年後可享3日特別休假,並隨年資調整休假天數。(依勞基法辦理) |
筆試&面試日期 | 114年5月5日(星期一) 下午15時。 面試地點:國軍高雄總醫院精神科2樓會議。(經審查履歷資料符合面試資格並經本院通知者) |
面試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114年5月4日(星期日)。(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 |
備註 | *** 對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事先與本院聯繫。 1.連絡電話: 07-7496779徐社工師 2.E-mail: [email protected] 3.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精神科美沙冬) 4.到職報到日期:每週一(時間另行通知)。 |
1.報考人員試畢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網站查詢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人員報到當日須繳交近6個月之體檢表。
2.本院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變形工時之範疇。
瀏覽人次:844更新日期:11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