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室辦理114年第二次教育訓練課程,凡未有113年(含)以後之訓練資格證書者皆須參訓,以利在動物實驗申請時附上此證書作為資格審查佐證依據。
一、課程名稱:實驗動物房使用說明(含實作)
二、講師:洪寶炬獸醫師(現任忠平動物醫院獸醫師)
三、時間:1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0時
四、上課地點:國軍高雄總醫院軍陣大樓4F及動物飼養室1F
五、參訓對象:本院及合作單位之動物實驗申請主持人及相關從業人員。
六、其他事項:參訓人員於課程結束後,會核發訓練合格證書,該證書為進行動物實驗申請及進出本動物實驗室之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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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01更新日期:1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