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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IACUC為依動保法第十六條所成立之機構動物科學應用監督單位。故本網頁僅提供檢舉於發生在本院院內相關之科學應用活動所產生之違反動物福利事項通報。若發生地點及事件內容非在本院院內或非關於本院員工,請於發生地之主管機關通報尋求後續調查。

 

國軍高雄總醫院「違反動物福利檢舉」處理相關注意事項及流程聲明

1 管轄事項:

發現以下違反動保法情事,可進行舉發:

1.1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者。

1.2 飼養、輸入或輸出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者。

1.3 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

1.4 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1.5未具獸醫師資格非因緊急情況宰殺寵物(動物)者。

1.6未給與動物必要之醫療者。

2 通報方式:

2.1網頁通報:動物實驗室網頁下設有”違反動物福利檢舉網頁”,為國軍高雄總醫院首頁_發展_動物實驗室網頁_違反動物福

利檢舉通報,請依網頁上的資訊進行通報07-7496751#726201。

2.2書面通報:於實驗動物設施設有違反動物福利檢舉信箱,請將事由,日期等資訊提供後,投入信箱。

3 檢舉人須知:

3.1 檢舉人可檢具個人真實姓名,聯絡方式。所有檢舉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將會保密。

3.2 檢舉人若無檢具個人真實資料將不會影響調查進行。

3.3 檢舉人舉報時,需標註事件發生地點,日期及相關人士等資料以利調查進行。

4 通報及查察流程:

4.1 收到檢舉案件後,將由獸醫師現場查核並評估實驗動物後續狀況,再召開IACUC委員會議討論,以決定最佳處置方式,並將結果簽報予召集人。

4.2 將查證結果製成書面,召開IACUC委員會議討論處分方式,並簽結果報予召集人。

4.3處置之情況包括增加實驗人員及工作人員的教育訓練,改善飼育環境或是中止動物實驗直至所有的缺失都已改善,若未有積極的改善作為,應停止實驗進行;在去除有違動物福祉之疑慮或事實後,必須以書面通知IACUC,取得IACUC審查同意書後,始能啟動恢復動物實驗。檢舉人資料不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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