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新聞標題 | 點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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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6 | 有關落實實驗室每季生物病原盤點管理暨疾管署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資料維護及確認回報時間調整事項 | 38 |
114-04-16 | 有關重申設置單位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及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等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 | 52 |
114-01-24 | 有關落實每季生物病原盤點管理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資料維護及確認回報事宜,請實驗室/保存場所依說明段辦理 | 82 |
113-12-11 |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之系統操作說明,請各實驗室設置單位務必熟悉並操作正確 | 280 |
113-07-23 |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將自11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增設客服諮詢服務 | 288 |
113-06-27 |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將自本(113)年7月15日起全面停用健保卡登入機制 | 232 |
113-05-16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認可台灣生物安全協會為生物安全管理人員之專業訓練機構 | 623 |
112-06-03 | 疾管署新修訂高防護實驗室使用或保存第三級危險群以上病原體之實驗室或保存場所生物安全查核作業規定 | 1045 |
112-05-22 | 疾管署最新修訂之「處理疑似或確診猴痘(Mpox)病人檢體及檢驗之生物安全指引」 |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