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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糖尿病血糖試紙」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詳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12年度,請自行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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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文章連結 : https://www.nhi.gov.tw/BBS_Detail.aspx?n=73CEDFC921268679&sms=D6D5367550F18590&s=8F5889B5C21C592E
瀏覽人次:959更新日期:1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