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招募職能治療師1名
科別:精神醫學部-藥酒癮防治中心(115年發展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模式計
畫)
考試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大學學歷畢業,且具備國內職能治療師執照。
一、考試方式:筆試 + 面談。
二、招募程序:驗證→筆試→面談。
三、應試人員請先將下列相關資料郵寄至至本院(面試時需攜帶正本核對):
1.履歷表【正本】(請一律使用本院應試人員履歷表)
2.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正本】
3.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錄取通知後,完成近6個月內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
5.職能治療師證照【影本一份】
6.身份證【影本一份】
四、工作內容說明:
執行藥酒癮個案之職能評估與功能分析(生活功能、工作能力)。
規劃並執行個別及團體職能治療(生活技能訓練、壓力調適、復健活動)。
提供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協助生活重建與復發預防。
辦理女性個案評估與自殺防治相關介入。
辦理女性藥癮孕產個案評估、追蹤與相關照護服務。
執行少家及毒防個案管理、追蹤關懷、跨網絡合作及資源轉介服務。
協助職能評估及就業準備,並進行就業資源連結與媒合。
執行共病個案轉介與跨專業團隊合作。
規劃與執行衛教宣導活動,並參與手冊與教材製作。
協助辦理計畫相關業務,包含資料統計、成果彙整、報表製作及計劃書、期中期末報告撰寫。
擔任相關業務聯繫窗口,協助跨單位溝通協調與資源整合。
每月統計報表資料整理分析及行政業務核銷申報。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五、福利:
每月薪資50,400元。
具年終獎金、享勞、健保年終獎金(1.5 個月)。
滿半年後可享3日特別休假,並隨年資調整休假天數。(依勞基法辦理)
六、報名截止日期:115年6月12日(星期五)。
七、面試時間:115年6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5時,面試地點:精神科2樓
會議室。(經審查履歷資料符合面試資格並經本院通知者)
*** 以上檢附之影本以A4紙張繕製,審後不退。
*** 有意願參加者,請事先與本院聯繫。
1.連絡電話: 07-7406812 徐社工師。
2. E-mail: [email protected]
3.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
1. 報考人員試畢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網站查詢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2. 本院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變形工時之範疇。[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