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高雄總醫院 (以下簡稱本院)資訊安全工作之最終目的在於,透過對人員、作業及資訊科技之管理,確保本院醫療資訊處理作業能安全有效地運作,防範醫療資訊處理作業過程,發生影響醫療資訊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之安全事件,以保障社會大眾個人醫療資訊隱私權益為前提,整合基層醫療資訊系統之服務提供,進而建設醫療體系之全景。
本院之資訊安全工作係以系統化之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為基礎,以管理及技術並重作為實施風險控制措施之原則,並由全體同仁落實於日常工作中,共同努力達成下列目標,以實現本院資訊安全工作之目標:
醫療資訊與隱私權之保護完全符合法令要求。
醫療、行政資訊處理過程與結果之完整正確。
資訊系統與資訊處理作業服務之不間斷。
本院同仁在資訊安全應扮演之角色及權責等有關規定,應在程序書、工作說明書或有關作業手冊中詳細載明, 經由公告程序,責成作業管理人員於執行職務相關管理作業之前,必須先瞭解與熟悉本院資訊安全相關作業規範,俾益其遵守與實行。
本院所有資訊安全管理相關同仁、約聘人員、委外廠商、系統硬軟體維護之簽約廠商,或與本院有業務往來且涉及資訊資產完整性與隱密性之資訊安全管理範圍者,應簽署保密協議書,使其瞭解於本院工作期間所有取得之資訊皆為本院之資產,且不被允許使用於其他未授權之用途上,以昭示本院維護醫療資訊安全之決心。
若發現未遵循本政策或有行使任何危及本院資訊安全之行為,應依院內相關懲處管理規範處理或訴諸適當之懲罰或法律行動。
為反映政府資訊安全政策、法令、技術及機關業務之最新狀況,本院將適時修訂本宣言,以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可行性、有效性及持續改善。
瀏覽人次:1,380更新日期:11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