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以來,已賦予人民具有申請應用檔案之權利,本院為方便民眾或機關團體申請應用檔案資料,特依據國軍單位受理民眾申請應用檔案作業要點,民眾或機關團體得依該要點申請應用本院檔案。
本院設有1座檔案庫房,廳舍雖然狹窄,但充分運用有限的空間活化檔案,於院內中廊展示藝文走廊及年度重要事蹟,在1樓服務台旁設置檔案應用申請處,提供民眾應用檔案,並備有檔案應用申請表單、宣傳手冊、廣告筆、老花眼鏡、文具組合及影印機等,另本院全球資訊網網站建置檔案應用專區,提供民眾檔案應用申請流程及申請表單下載服務。
我們的服務
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除外)08:00至12:00,13:00至17:00
地點:本院醫療大樓一樓檔案應用申請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