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安通報簡介
「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aiwan Patient-safety Reporting system,TPR)於民國92年由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進行評值與規劃,以匿名、自願、保密、不究責及共同學習之五大原則;亦不具強制性,且無任何究責機制,純粹以共同學習避免錯誤為出發點,是全國性的病人安全外部通報系統,期望營造正向通報文化,建立分享交流平台。
TPR的推動,不僅可藉此發覺錯誤、分析錯誤的本質與原因,進而建立預防錯誤發生的機制,避免同樣的錯誤反覆發生於不同的機構或個人。TPR亦是資訊交流的平台,可藉由加入TPR了解機構間常發生的異常事件類型,同時亦可經由鼓勵異常事件的通報,改變一般人員面對錯誤的態度。
注意事項
- 所有通報事件具有嚴重、急迫性,或有致醫療糾紛或法律責任之虞,請依院內流程儘速處理。
- 所有通報事件符合衛生主管機關或國家其他法律所明定須強制通報之事件,如「傳染病防治法」等,請依法定流程儘速辦理。
- 藥事法規定藥物(藥品、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定期限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
- 員工針扎事件屬於勞工安全、職業災害,請通報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年報
學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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