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方式 – 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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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健保署之給付標準收費,病患須自付5%部分負擔醫療及耗材費用(持有重大傷病卡者、榮民、低收入之福保身分者可免部分負擔)。
  2. 交通費:醫療機構至訪視地點來回計程車費。
  3. 不符合健保給付範圍者,由案家全額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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