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招募麻醉專科護理師或護理師(非院內編制人員),1員
科別:外科部
一、考試資格:
1. 護理師證書。
2. 具有麻醉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3. 具有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尤佳。
4. 具有效期之ACLS證書。
5. 護理師具有重症病房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尤佳。
6. 麻醉專科護理師需具麻醉臨床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尤佳。
7. 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8. 無不良前科、訴訟紀錄者
二、考試方式:口試。
三、招募程序:驗證 口試。
四、應試人員請先將下列相關資料郵寄至至本院(面試時需攜帶正本核對):
1.履歷表【正本】(附相片並詳述近一年區域麻醉(脊髓麻醉)實務經歷) (請
一律使用本院應試人員履歷表)
2.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正本】
3.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相關證照(護理師證照、ACLS證照、麻專訓練證書、麻醉專科護理師證照)
【影本一份】
5.身份證【影本一份】
6.錄取通知後,完成近6個月內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但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之人員,不在此限(請檢附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工作內容說明:
1. 醫療項目:
(1) 協助駐診醫師提供東沙島及南沙島官兵24小時全天候醫療(含例假日)服務。
(2) 協助駐診醫師對官兵實施衛教、預防保健、急救教育訓練及大量傷患緊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官兵健康,維護戰力。
(3) 協助醫師執行門診、住院病患醫囑(如:給藥、抽血及檢驗、靜脈注射、心電圖檢查等)。
(4) 手術病患手術前麻醉評估。
(5) 手術期間麻醉與執行流動護理師。
(6) 手術病患恢復期間之衛教。
(7) 住院病人照護及衛教。
2. 行政項目:
(1) 執行醫療裝備測試及手術器械保養、管理。
(2) 執行藥品、衛材管理及處理過期藥品銷毀。
(3) 每日清點及每月回報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紀錄。
(4) 醫院內部環境清潔、消毒。
(5) 醫療廢棄物整理及運補下島後請承作醫院協助處理。
(6) 協助各項行政事務及健保申報業務。
(7) 完成東沙、南沙IDS計畫各項品質指標之統計與申報業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1) 駐島人力及休假:每月兩島各維持2員麻醉護理師(或1員麻醉護理師搭1員護理師)上島。
(2) 上導人員採駐島(至少二個月)及輪休方式休假。(人員須配合航(船)班上、下島)。
4.工作時間:自115年09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依健保署東沙島、南沙島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IDS)日期執行)。
六、福利:
每月基本薪資6萬元(返台休假期間),駐島人員尚有外島加給、福利津貼、夜間值班費等,另享有勞健保福利。
註1:駐島人員各項加給津貼、值班費依實際駐島日按比例給付(依簽到名冊供健保署審查參據)。
註2:駐地地點:東沙島東光醫院或南沙太平島南沙醫院以及總院,輪值地點由總院視任務律定之。
七、報名截止日期:115年07月17日(星期五)。
八、面試時間:115年07月22日(星期四)1400時
九、面試地點:國軍高雄總醫院軍陣大樓五樓會議室。(經審查履歷資料符合面試資格並經本院通知者)
*** 以上檢附之影本以A4紙張繕製,審後不退。
1.連絡電話: (07)749-6751#726152潘小姐。
2.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軍陣大樓2樓(外科辦公室)。
1. 報考人員試畢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網站查詢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2. 本院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變形工時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