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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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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高雄總醫院勞務承攬派駐人員申訴管道

本院為保障勞務承攬廠商(下稱廠商)派駐本院人員(下稱駐點人員)應有基本權益保障,如遭受權益侵害,可循下列途徑申訴:

一、依據「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辦理。

二、駐點人員基本權益:廠商應依法支付派駐人員薪資、投保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提撥勞工退休金,並依據《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規,保障其駐點人員權益,並確保其免於遭受性騷擾。

三、提出申訴方式、流程及受理單位:

派駐人員若有權益受損之情形,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勞工主管機關或本院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並請提供具體事證。若以書面方式申訴,應載明申訴事由、姓名、服務單位及聯絡方式(含電話、地址、電子郵件等)。

向本院履約管理單位提出者,將於受理後3周內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與檢討,如履約廠商有違反契約情事,將依契約規範處置,必要時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本院受理窗口如下(擇一):

1. 本院各承辦履約管理單位(視勞務承攬契約承辦單位而定):

  • 醫勤組(負責業務:伙食人力委外):07-7496751#726061
  • 衛整組(負責業務:委外照服員):07-7496751#726101
  • 行政組(負責業務:清潔、保全、被服洗滌、水電、空調):07-7496751#726031

2. 本院勞務承攬履約督導單位:

  • 企管室督導人員:07-7995678#726712

3. 本院採購單位:

  • 採購室主管:07-7496751#726081

4. 勞工主管機關受理申訴電話:

  • (一)高雄市政府勞工局:07-8124613
  • (二)勞動部:1955諮詢申訴專線
  • (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相關事項):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