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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招募臨床心理師1名 |
科別 | 精神科 |
考試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具備臨床心理師證照。 |
考試方式 | 筆面試 |
招募程序 | 驗證→資料審查→筆面試 |
應檢附資料 | 應試人員請先將下列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院(面試時需攜帶正本核對): 1.履歷表【正本】(請一律使用本院應試人員履歷表;未附醫院製式履歷表者不予採用) 2.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正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身份證【影本一份】 5.臨床心理師證照【影本一份】 6.錄取通知後,完成近6個月內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但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之人員,不在此限(請檢附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如已役畢或免役者,應檢附退伍令(軍事訓練役結訓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未服役者,免附) *** 以上檢附之影本以A4紙張繕製,審後不退。 |
工作內容 | 1.門診及病房癌症病患(含家屬)的心理評估。 2.門診及病房癌症病患(含家屬)的心理照護。 3.安寧病患(含家屬)的心理評估。 4.安寧病患(含家屬)的心理照護。 5.參與癌症多專科團隊會議。 6.協助癌症中心處理與心理照護服務相關的行政業務。 7.支援精神科心理衡鑑業務。 |
待遇 | 1.每月薪資40,410元,加上醫勤獎助金後約50,000元(若有臨時加班,加班費另計,實際總薪資可洽詢本院,獎助金為浮動)。(俟114年調薪後,同步調整薪資) 2.具年終獎金、享勞、健保與每年員工體檢。 3.滿半年後可享3日特別休假,並隨年資調整休假天數。(依勞基法辦理) |
筆試&面試日期 | 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上午10時。 面試地點:國軍高雄總醫院精神科大樓2樓會議室。(經審查履歷資料符合面試資格並經本院通知者) |
面試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 |
備註 | *** 對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事先與本院聯繫。 1.連絡電話:(07)749-0782人工轉接 心理室 黃淑芬心理師。(應徵資料寄件後請務必於113.12.26下午5時以前,來電確認資料是否寄達。) 2.E-mail: [email protected] 3.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精神科心理室) 4.到職報到日期:每週一(時間另行通知)。 |
1.報考人員試畢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網站查詢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人員報到當日須繳交近6個月之體檢表。
2.本院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變形工時之範疇。
瀏覽人次:27更新日期:1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