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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高雄總醫院教材製作室使用規則(111年12月29日第九版審視)

主要服務項目
主要服務項目
 
依據

  • 本管理辦法依據教學醫院評鑑第一章「1.1.4醫院應提供教學教材製作服務」評鑑基準訂定之。

目的

  • 為提供本院臨床教師教學資源之軟、硬體設施及資源,特設數位教材製作室(以下簡稱為本室),以提升數位教材製作服務功能。
  • 為使本室之管理有所遵照,特訂定本規則。

適用對象

  • 本院各部科臨床指導教師。
  • 本院教研中心承製之數位教材。

使用管理

  • 本室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 本室僅提供臨床教師製作教材之外。非教學相關之數位教材或非法之使用,本中心應拒絕或制止。若有違法,由使用人自行負責。
  • 使用本室設備器材,應先行與承辦單位電話或簡訊方式申請。
  • 本室如遇特殊任務需要時,由教研中心依任務優先順序統一調配,借用單位須配合,不得有異。

環境與設備維護

  • 使用人應正常使用所洽借之設備器材,並善盡保管職責,若有疑問請洽本室管理者。
  • 使用本室製作數位教材時,應將自備之數位素材先行掃毒。
  • 使用人不得於本室自行安裝其他非法軟硬體。
  • 本室電腦不提供檔案儲存,請使用人自行存取。
  • 本室工作平台區禁止飲食,以維護場地環境清潔及設備安全。

罰則

  • 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教研中心得管制並拒絕借用申請。惡意違反規定者,將呈報上級單位議處。
  • 如有設備造成損壞,需負維修或賠償責任。

實施與修訂

  • 本規則經教研中心訂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教研中心會議討論通過並提交醫學教育委員會審查頒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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