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高雄總醫院教材製作室使用規則(111年12月29日第九版審視)
主要服務項目
依據
- 本管理辦法依據教學醫院評鑑第一章「1.1.4醫院應提供教學教材製作服務」評鑑基準訂定之。
目的
- 為提供本院臨床教師教學資源之軟、硬體設施及資源,特設數位教材製作室(以下簡稱為本室),以提升數位教材製作服務功能。
- 為使本室之管理有所遵照,特訂定本規則。
適用對象
- 本院各部科臨床指導教師。
- 本院教研中心承製之數位教材。
使用管理
- 本室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 本室僅提供臨床教師製作教材之外。非教學相關之數位教材或非法之使用,本中心應拒絕或制止。若有違法,由使用人自行負責。
- 使用本室設備器材,應先行與承辦單位電話或簡訊方式申請。
- 本室如遇特殊任務需要時,由教研中心依任務優先順序統一調配,借用單位須配合,不得有異。
環境與設備維護
- 使用人應正常使用所洽借之設備器材,並善盡保管職責,若有疑問請洽本室管理者。
- 使用本室製作數位教材時,應將自備之數位素材先行掃毒。
- 使用人不得於本室自行安裝其他非法軟硬體。
- 本室電腦不提供檔案儲存,請使用人自行存取。
- 本室工作平台區禁止飲食,以維護場地環境清潔及設備安全。
罰則
- 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教研中心得管制並拒絕借用申請。惡意違反規定者,將呈報上級單位議處。
- 如有設備造成損壞,需負維修或賠償責任。
實施與修訂
- 本規則經教研中心訂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教研中心會議討論通過並提交醫學教育委員會審查頒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瀏覽人次:1,669更新日期:113-05-02